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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历
我校2名学生因个人原因申请休学,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超过学校规定期限(10个工作日)未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名单如下:
(1)郭志宇,河南人,学号201502050145,建筑电气与智能化151班学生。
(2)赵艺璇,云南罗平人,学号201704010465,法学181班学生。
我校5名学生因个人原因申请休学,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超过学校规定期限(10个工作日)未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名单如下:
王丽,云南昭通人,学号201501010354,工商管理153班学生。
(2)卢佳欣,云南曲靖人,学号201404010437,法学152班学生。
(3)郭林兵,云南曲靖人,学号201521021222,汽车服务工程152班学生。
(4)拉巴平措,西藏人,学号201604010254,法学173班学生。
(5)邱健明,云南怒江人,学号201602041107,电自169班学生。
我校3名学生在修读时间累计达到最长修读年限仍未修满毕(结业)规定所要求的最低学分。名单如下:
(1)杜星睿,广西人,学号201301030206,会计132班学生。
(2)肖达,云南昆明人,学号201302040731,电自137班学生。
(3)陈雷,云南昆明人,学号201302010110,计科132班学生。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2017年第41号令)、《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学生手册(2019版)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超过学校规定期限(10个工作日)未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的予以退学”、“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予以退学”、在修读时间累计达到最长修读年限仍未修满毕(结业)规定所要求的最低学分的予以退学”。经2019年10月29日学校党政联席会会议讨论,决定给予郭志宇等10名学生退学处理。
现将郭志宇等10名学生的退学处理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19年11月27日至2019年12月3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的方式并署真实姓名反映到教务处教务科,联系方式:0871-68353213(黄老师)。
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
2019年11月27日